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对市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医疗领域专项巡察。8月6日,第一巡察组向市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对市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医疗领域专项巡察,2024年8月6日,共反馈整改问题5类2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2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10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且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和整改措施。
主要做法
(一)压实主体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8月7日,市卫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卫生健康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民营医院行业党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分工职责。为明确分工职能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并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卫健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要求立行立改不回避,改出成效不敷衍。
(三)建立整改台账。为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我们建立了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督查台账,每月25日定期跟踪抽查整改完成进度,对已完成的抓好成果转化,未完成的持续深入推进,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更新调整《市卫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襄阳市、宜城市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及上级部门传达的相关指示要求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三是梳理近期学习重点内容,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及时下发学习提示,督促公立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
四是督导公立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指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完成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问题2:履行医药服务监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印发《2024年宜城市深化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单位职责和工作步骤。
二是通过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安全问题和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自查自纠,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对涉事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实施台账管理,给予单位行政罚款和责任人问责处理。
五是制定了专项治理的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方案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全市3家市医院以及13家乡镇公立医疗机构已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
问题3:推进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运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市急救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于10月启动,12月底,搬迁新址。
二是组织专班对全市急救工作进行了调研,梳理其运行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急救站点建设资金,合理配备急救设备、调度员、担架员,逐步提高驾驶员准入标准。
四是联合市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卒中防治临床质控会、“假如我是患者”体验活动和120无障碍报警培训会,提升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问题4:实施“323”攻坚行动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同时,召开“323”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专家督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站建设和呼吸科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陆续举办了全市基层心脑管理疾病防治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竞赛、呼吸科规范化建设培训班、“323”攻坚行动医疗业务培训班暨结直肠癌筛查行动启动会,组织专家赴乡镇卫生院指导胸痛救治单元建设。
三是雷河、鄢城、南营、板桥店卫生院接受了襄阳市心律失常防治站验收,剩余13家医疗机构均完成基层呼吸科规范化建设网上申报,王集卫生院已达标。鄢城、南营卫生院接受了襄阳市卒中防治站验收。雷河、板桥店、南营卫生院接受了襄阳市胸痛救治单元验收。
问题5: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短板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组织全市79名未接受过培训的村医参加为期2个月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涵盖理论考试和实操轮岗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是选派10名基层国医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襄阳市中医医院(中医馆)集中培训,并进行科室轮转学习,考核通过后将颁发“襄阳市基层国医堂骨干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是发布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复审等环节,共招聘7名中医类别人才上岗。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临床医生,参加襄阳市第二期“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全部理论课程完成后进行为期6个月的临床实践阶段。
问题6: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从省通报最新排名看,我市诊疗量占比、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排名均已提升。
二是制定了《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工作整改报告》,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是出台2025年《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
问题7:推进健康宜城建设进展较为缓慢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开展了多场近视防治宣传活动,完成多所学校2000余名学生的视力筛查。
二是召开了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全市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培训会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以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职业病防治文章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小视频;完成职业健康服务企业60余家,企业场所监测20余家。
三是开展了五病、儿童管理、高危儿和母乳喂养和高危儿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培训,举办了医教结合、“专业技术铸造特殊儿童的康复之路”、健康童行欢庆六一免费亲子课等宣传活动;对全市多名新生儿开展了7天随访和健康教育;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督导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四是优化产前筛查统计方式;对各医疗机构开展了多次孕产妇管理培训;组织了多场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镇办卫生院在各自辖区进行宣传;对全市助产机构进行妇幼健康服务督导。
五是督促各医疗机构返聘留住退休执业医师,建立新进医师三考核制度;完成了第七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问题8:医共体建设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起草了《宜城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稿),征求了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等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财金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正式文件并实施。
问题9: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鄂卫办通报〔2022〕13号文件要求,我市应创建15家,实创建15家,创建率达100%。
二是为适应社会老年化要求,在没有继续创建的硬性要求下,市卫健局又积极组织7家私营医疗机构成功创建(鄂卫办发〔2024〕1号)。
三是2024年上半年,市卫健局又督促9家私营医院进行适老化改造,积极提交创建申请,但经襄阳市卫健委告知该项工作已停止,故市卫健局停止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
问题10: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合理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提升执法水平。
二是按照相关标准和工作,新增执法记录仪13台,更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17部,便携式打印机6台及取证设备、检测仪器等必要的执法装备。
三是持续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多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施了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机制,并建立记分台账,对记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跟踪。
问题11: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宜城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召开基层卫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健康帮扶、0-3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村卫生室管理工作,解读2024年基本公卫实施方案中的指标变更情况。
三是召开健康帮扶省考迎检、基本公卫问题整改部署会议,通报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各卫生健康单位儿童健康管理情况,讲解湖北省基本公卫服务现场考核判定标准,慢阻肺诊断培训以及安排部署2024年度健康帮扶省后评估考核工作。
四是组织各卫生健康单位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养。
问题12:全面从严治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召开市卫健局党组会,研究市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新完善了《市卫健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清单。
二是对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下发工作提示,提醒各卫生健康单位单位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党内法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党内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
四是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各项纪律。五是下发《市卫健系统“一案一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和要求,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问题13: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制度,结合卫健系统实际,修订完善《市卫健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下发《关于选聘“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的通知》,明确选聘范围、程序,重新选聘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
三是下发《关于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提醒函》、《关于上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提示(局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方式和监督员工作情况,更新完善市卫健系统“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
问题14:推进民生实事行动迟缓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根据宜城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报送2025年全市重大项目谋划的通知》精神,将鄢城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纳入2025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同时,向市政府申报了2025年本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二是结合2025年国家、省发改委各项政策性资金投向,将鄢城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向上申报,争取资金支持。
问题15:基层党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对各卫生健康单位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台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反映沟通情况,镇(办)卫生院积极与地方党委沟通情况,配齐配优配强班子成员。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提示》,明确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操作程序,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时换届。同时,待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到任后开展换届工作。
问题1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提示工作提示》,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每个环节、程序和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结合市卫健局机关党支部实际,修订完善了《市卫健局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细则》。
问题17: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卫健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具体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宜城市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书》。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提示》,进一步明确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环节。同时,对卫健系统下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问题18:民营医院党组织应建未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河东、河西片区民营医疗机构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党员情况台账。
二是民营医院行业党委积极与雷河镇党委组织办协调,雷河镇党委批准成立雷河明学医院党支部,依托雷河明学医院,将河西片民营医院9名党员纳入党支部管理。同时,市民营医院行业党委积极与流水镇卫生院党支部协调,将河东片民营医院2名党员纳入流水镇卫生院党支部管理。
问题19: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全市各级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2024年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各单位积极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全院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是参加了襄阳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2024年度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例评查交流学法活动,对本地区的案件查漏补缺,学习襄阳市其他地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高质量案件,宜城市4件参评案件中有2件入围终评案件。
三是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加入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法律知识,目前全市卫健系统共建立近700个学法用法账号,已全部完成学习课题,并将按照文件要求在年底组织学法考试。
问题20: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方面)方案》要求,制定《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对照2023年专项治理排查“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整改。
三是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印发了《宜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建设规划、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流程,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和行为。
四是对巡察反馈发现问题的项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21:违规挤占医保基金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印发了《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过度医疗等相关问题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与市医保局联合召开了宜城市医保基金运行整改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并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提出了要求。
三是对市医保局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卫健局负责股室联合相关部门对移交的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对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题22: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召开市卫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主要领导抓总、班子成员领办、责任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
二是召开市卫健局党组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卫键局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逐一检视剖析,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落细。
三是召开市卫键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局班子成员针对领办的问题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的抓好成果转化,正在整改的持续深入推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巡察整改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主动接受挑战,主动攻坚克难,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寻求卫生健康工作新的突破与进步。
(三)持续跟踪问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对已经整改的将长期坚持,防止老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紧盯不放,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四)健全长效机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注重提升制度执行力,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在实践工作中严格加以执行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确保整改成效得以延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卫健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4255019。通讯地址:宜城市情侣路18号;邮政编码:441400;电子邮箱:1397617303@qq.com。
中共宜城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