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轮巡察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4月24日至6月6日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7月25日,第六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4月24日至6月6日,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4年7月25日,共反馈整改问题4类13个。现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0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2个,未整改完成问题1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13人次(均为提醒谈话),制定完善制度12项,制定整改措施19条。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传达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上来,深刻反思和查找存在问题主客观原因,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建立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直接负责,共同参与的整改落实责任体系。
(三)坚持效果为先,严格检查督导。为确保整改效果,局党组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剖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同时,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多次召开整改碰头会,及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对账销号工作方法,对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
三、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履行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做好全市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逐步推进全市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注销清理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秩序,确保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2)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单位通过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多个单位通过线下邀请律师、专家等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领域执法知识的培训,部分单位还通过线上培训、大比武等活动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专项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案卷评查、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通过复议移交、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发现执法问题线索,推动执法单位整改执法问题,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
问题2: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魂”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2)开始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已施工完毕、投入使用。
(3)邀请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并开展2024年下半年“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
问题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司法所人员进一步充实。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将11名辅助人员全部安排到司法所开展工作。同时,将近几年招录的公务员全部下沉到司法所锻炼,司法所人员力量得到充实。
(2)司法所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争取新建的流水司法所、南营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2024年底已投入使用。向省发改委申报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025年已获批。
问题4:风险管控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1)定期通过线下走访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在重要节点期间进行重点排查;将平台信号不稳定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及时改进;通过微信实时定位,对社矫对象所处位置进行抽查;落实省司法厅“湖北省社区矫正信息定位平台”信息化核查项目。
(2)督促相关股室、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完成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任务。安置帮教信息系统的使用率较大幅度提高,2024年8月至10月,宜城市各地的核查率、衔接率均为100%。
(3)制定《宜城市执业律师考核细则》《宜城市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责任书》《关于加强律师行业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规定》等管理制度,下发到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就法律援助质效不高问题开展大讨论、自查自纠,进行整改。
问题5:优化营商环境部门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制定印发《宜城市法律顾问“局企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全市51个市直单位与包保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成果,既可节约企业法律成本,又让企业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通过采取系列激励措施,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得到了逐步壮大,截止2024年10月,全市共有21名社会执业律师和12名公职律师、3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满足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3)完善了“法治宜城”线上平台,新增了“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产品,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便民服务方式。
(4)在各镇(街道)司法所(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发放行政复议宣传册、行政复议指南,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及咨询服务点的知晓率,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递交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提升服务点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更好的接待来访群众。
问题6:改制工作存在欠缺。
整改情况:未完成,继续整改。
(1)市司法局指导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完善工作制度,代理案件实行统一委派、统一受案、统一收费,督促法律服务所规范执业,规范管理。
(2)开展年度考核,加大监督力度。出台《宜城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初查初审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初查初审,并将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检查在规范基层法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制定了《宜城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局机关、司法所固定资产的管理。新建及改建司法所的资产,均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管理。
问题7:化解信访矛盾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制定《宜城市司法局2024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安排专人落实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同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研判信访案件、完善信访案件依法终结退出档案资料,向信访局依法申请信访事项终结退出。
问题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制定落实《宜城市司法局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邀请机要局对我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对单位电脑进行涉密检查,确保非涉密电脑不存储、传输涉密文件。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公文写作培训,认真学习15种法定公文的撰写及运用,掌握法定公文各要素的写作要领及格式,提高公文处理水平。
(3)严格公文审批发布,确保发布的材料不出现错别字,用词精准。
(4)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的动态分析,及时准确更新报告、报表数据。
问题9: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制定《宜城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宜城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预决算、审批、支出、固定资产管理。
(2)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对接待事项审批、接待标准、“三单”填写等报账程序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一事一结”,每月及时支付公务接待费用。
(3)明确规定合同签订、货物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的流程,严格事前审批、询价、验收等流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结算手续。
(4)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监管,督促二级单位对账目进行整理,落实联签管理财务支出,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讨论研究。
问题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司法局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党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任务。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2)组织各支部对支部工作记录薄各项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局党组对各支部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做到严格落实党员活动的各项制度,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记录。
(3)制定《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汇编》,规定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确保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内生活形式,开出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问题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责任内容,结合市委文件的重点工作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发了《市司法局党组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
(2)组织所有在职在编干部对本人的廉政档案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周四集中学习日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警示教育,做到逢学习必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反腐防线。
(4)加强对干部的廉政谈话力度,分管纪检工作班子成员对年轻中层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分别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按照分管权限,对本次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的对应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12:“三重一大”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2)修订完善《宜城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回避制度,聘请“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全程监督,促进决策规范化。
问题13: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持久推进。
(2)抓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完善整改机制,强化标本兼治,长治长效。
(3)针对本次巡察整改问题,举一反三,逐个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将每一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进整改责任制落实,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善作善为,为推动宜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4219615,电子邮箱:2423455326@qq.com,通讯地址:振兴大道300号,邮政编码:441400。
中共宜城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