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宜城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汉江、蛮河宜城段全线干流实施全面禁捕规定,期限暂定10年。禁捕期间,汉江、蛮河宜城段全线干流禁止任何捕捞作业。如有违法捕捞行为,将按照《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由违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汉江、蛮河禁捕规定,对保护汉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在禁捕期内,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钓区域进行垂钓。汉江、蛮河流域禁捕期间,属地及执法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管理,对禁捕期间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确保禁捕规定顺利实施。
汉江、蛮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汉江、蛮河禁捕规定,同时欢迎您及社会各界对汉江、蛮河禁捕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进行举报,我们将对有价值的线索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710-4212857 市 公 安 局: 0710-4251119
汉江流域宜城段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