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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典型交流(六)深化改革 激发活力 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大农业发展格局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楚都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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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农业农村领域先后推进实施了部门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多项改革。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构建起大农业发展格局。改革催生了动力、激发了活力,农业农村系统面貌、状态和业绩随之一新,仅2022年整个系统获评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达10余项。
优化职能,部门机构改革使工作迈上新台阶。2019年3月,根据《宜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将原市农业局、原市畜牧局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涉农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是围绕职能转变做实改革。增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职责后,深入研究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部署推动我市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具体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品牌意识,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确权、流转等事项,细化步骤,全力推进各项涉农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做优“三定”规定规范改革。与机构编制部门、上级对口部门密切沟通,科学制定“三定”,明确职责定位,规范权力运行,合理确定内设股室职责,提升业务规范运行效能。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迅速实现由“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改革前权责关系不够明晰、职能“错位”“缺位”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更加协调、与各镇(街道)上下对接更加顺畅。
归并队伍,综合执法改革让工作实现新突破。农业农村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是中央规定的五支执法队伍之一。一是规范设置机构。2019年12月,根据市委编委改革方案精神,组建“宜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承担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安全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兽医医政、动物卫生监督、渔政、渔港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及时配备执法车辆、船艇、服装,以及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规范队伍行为,制定农业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许可期限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六个不准”纪律规矩。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在农资市场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监管、渔政执法、农机监理等方面全面开展市场清查、整顿、抽检、查处等工作,实现“以法治农”。特别在渔政执法方面,2021年以来,联合公安、相关镇(街道)等进行联合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1010人次、车辆210台次、船艇60艘次,水上巡查里程2470公里,陆上巡查里程6500公里,无人机巡查35架次,有力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要求落实落地。
功能重塑,事业单位改革助工作展现新成效。2019年以来,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整合归并、功能重塑。一是坚持精简协同。对农业系统事业单位职能职责重新梳理,职能萎缩的“僵尸单位”和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全部整合;职能相近或重叠的单位,一律合并同类项;事关民生的事业机构,强化其专业技术属性,增强公益服务职能;为机关提供服务保障的事业单位,同机关统筹管理。二是坚持挖潜增效。按照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和“瘦身”“健身”相结合的要求,调剂系统内事业编制,使各单位核定编制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科学合理“定责定岗定员”,确保“每件事有人干、每个人有事干”。三是坚持稳步推进。在农业“小三场”改革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改革精神,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稳妥有序推进临时工清退、在职员工转换管理等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农业系统20个小弱散的二级单位,整合归并为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企业单位,有效解决了机构分散重复设置、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实现了有机衔接行政事权、有力承接上级要求、有效对接市场需求的改革成效,为加快构建服务“三农”工作新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供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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