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潇 韩凯玲报道:“下面向大家宣讲在路边违规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要点……”近日,宜城法院雷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在道路旁违规停车而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邀请辖区村(社区)治调主任旁听庭审,零距离参加“庭审代训”。
2024年1月20日,老张骑着摩托车去上夜班,在经过涵洞路段时撞上老孟停在道路旁的电动三轮车,导致腿骨骨折。后经交警认定,老张承担主要责任,老孟承担次要责任。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老张将老孟告上法庭。
11月13日,雷河法庭开展了一场具有针对性的“庭审代训”活动,邀请辖区内6个村(社区)治调主任现场观摩。开庭前,法官助理王潇对该案件涉及的法律要点进行讲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又邀请两名治调主任对案件进行当庭说理,一名治调主任参与庭审调解。最终,老张和老孟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后,雷河法庭结合该案召开座谈会,听取村干部对“庭审代训”培训活动的真实感受和改进建议。同时,以案例入手,解答村干部在处理车辆乱停乱靠以及在道路上堆放、晾晒、遗撒物品等纠纷上的疑问,为今后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支新招”。
据了解,雷河法庭独创的“庭审代训”工作法,入选2024年襄阳市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今年以来,雷河法庭邀请了70余名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代训”培训,辖区两镇的治调主任均已轮训一次。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庭审代训+巡回审判”模式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70%,主动履行率达90%。
(编辑:闻俊 编审: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