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毅 通讯员姜雨佳报道:买到的彩票能兑奖,就一定是真的吗?如果伪造彩票的人,愿意按官方赔率兑付奖金,是不是就“皆大欢喜”了?
审判现场
3月11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伪造彩票销售案件。被告人柏某原系彩票代销者,利用自身渠道,伪造彩票并通过网络销售。当客户“中奖”后,柏某会按照官方彩票赔率,给客户兑付奖金。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特别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多名彩票代销人员及社会群众全程旁听。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案情,现场进行一场深刻的法治宣讲。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是国家为筹集公益资金,特许发行的有效凭证。其发行、销售、兑奖,均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监管体系。任何个人未经授权,伪造、变造彩票,或通过互联网等非官方渠道销售彩票,均属违法行为。彩票属于有价票证,伪造彩票本身,即侵犯国家对有价票证的管理制度,触犯伪造有价票证罪。此外,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官也提醒广大彩民朋友:切勿“只看结果,不问真假”。通过非官方渠道、非实体店面购买的彩票,其真实性无从保障,兑奖能力更没有保障,风险巨大。购买彩票,请务必前往经国家批准的、有正规资质的实体彩票店投注,出票后,应通过官方指定渠道查验真伪,如发现可疑彩票销售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彩票中心举报。
(编辑:闻俊 编审:陈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