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毅通讯员张青云报道:6月19日,宜城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对一起非法狩猎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3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郭某以食用、贩卖为目的,伙同曾某某、刘某某、李某某等人,多次在汉江宜城市谭垴村河滩等地投放毒饵,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骨顶鸡11只、普通秋沙鸭42只。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国家林业局令地46号),价值共计24300元。审理中,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缴纳24300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的必须资源,非法狩猎不仅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失,同时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要以案为鉴,知法守法,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下一步,宜城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修复性司法”的司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意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持续服务绿色发展,探索生态损害案件“最优解”。
(编辑:余倩 编审:艾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