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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首家企业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楚都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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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文静报道: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宜城企业——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成为宜城首家获此殊荣的企业,实现了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零”突破。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的企业授予的最高荣誉,对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形象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是集生产、科研于一体,拥有硝化、氢化等特种化工核心技术的军民融合型企业,2015年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被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通过了知识产权体系贯标认证,2022年营业收入6.9亿,研发投入3556.91万元,达5.09%。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75件,其中发明专利26件。此次从全国众多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成功被认定为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同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的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中,宜城企业——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赫然在列,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近年来,宜城市始终坚持知识产权引领经济发展的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奋力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着力打造动力更活、服务更优的良好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分阶段、分梯队培育优势企业及潜力企业,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引领、辐射和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李梦竹  编审:杜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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