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吴光平 王玲 杨超报道:近日,宜城市财政局印发了《宜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共涵盖了6个方面39项内容,并及时组织全市各镇(办、区)政府、市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解读培训。
培训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规避采购禁止事项,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履行采购程序。
新出台的"负面清单",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发挥以下积极作用,有利于激活市场活力、增强透明程度,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制度改革。
下一步,宜城市财政局将结合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出台,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负面清单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编辑:李梦竹 编审:谢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