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毅 通讯员韩凯玲报道:6月14日,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宜城市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社区,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全民禁毒意识,增强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天上午,宜城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燕京花苑,现场对两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熊某因贩卖甲基苯丙胺(制作冰毒的有效成分)1.56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刘某因两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1.12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社区居民40多人进行了旁听。
因种植罂粟被判处缓刑的付某某现身说法,呼吁广大群众远离毒品。“我不懂法,犯了错误,想种点鸦片当菜吃,没想到是犯法的,结果被公安局发现了,后来给我判了缓期,希望所有的广大群众不要种鸦片,远离毒品!”付女士说。
庭审现场还设有禁毒宣传展板,法院工作人员为现场群众讲解毒品相关知识,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呼吁广大群众全力抵制毒品侵害,共同创建无毒家园。
“通过这场活动,我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有关毒品的知识。以前对毒品很陌生,感觉离我们很遥远,今天现场旁听宣判,才知道毒品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以后要坚决杜绝毒品,远离毒品!”市民李金华说。
宜城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冉洋表示,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宜城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起贩卖毒品案,希望进一步威慑毒品犯罪分子,同时强化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闻俊 编审:杜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