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威报道:5月6日下午,宜城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定期宣判类刑事案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题调研会。
会议介绍了定期宣判类刑事案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调研背景及相关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及律师代表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受人员缺乏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及时通知辩护人的情况。
与会律师代表感谢检察机关在推动检律协作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所作的努力,并结合自己的业务实际,就如何在定期宣判类刑事案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搭建检律协作交流平台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编辑:闻俊 编审:谢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