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钟军 刘毅通讯员张天凤报道:今年8月1日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高层建筑的门厅、疏散走道、楼梯、安全出口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这项规定在宜城执行得怎么样呢?
8月5日,宜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就此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在各小区高层住宅内及楼道处,电动车充电情况大大减少,但仍有少部分电动车主对规定置若罔闻,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
消防检查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小区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开出了隐患排查清单,要求限期整改。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襄大新村小区,消防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普法教育,争取小区居民的理解支持,并在小区各楼栋楼梯口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同时发动志愿者,进一步宣传贯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消防安全隐患反弹。
襄大新村物业负责人表示,已经了解了相关规定,充电桩正在建设,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充电需求。
截至目前,消防检查人员共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100多辆,张贴消防宣传海报70余份。
据了解,此项工作将持续开展下去,坚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减、宣传不减,形成消防监督员+小区物业人员+志愿者的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做到电动车不上楼、不入户、不进电梯,确保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编辑:李勤 编审:杜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