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毅通讯员易汉红报道:根据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一定三年”的工作要求,4月13日起,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七个督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参加,分别围绕“绿满宜城”再提升行动推进、国省道及乡村道路扬尘治理,以及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污染防治、磷石膏综合治理利用、建设工地扬尘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废气污染防治、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该项监督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月下旬-4月上旬),专题调研、收集反馈问题(4月中旬-4月下旬),加强督导、督促整改落实(5月上旬至10月上旬)三个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全市四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监督活动,督促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推动全市城乡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助推宜城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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