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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法院集中宣判23名醉驾司机

发布时间:2021-03-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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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汤洁 陈洪清记者张尚东报道:3月18日至19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对2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了集中宣判,有力地震慑了酒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宜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员宣布开庭,被告人依次被传到庭,公诉人分别宣读了各案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起诉书和量刑建议,审判员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的合法性,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不上诉。

被告人徐某说:“我是跟朋友吃饭喝了点酒,法律意识淡薄,然后醉酒驾驶,现在很后悔。”他表示,以后坚决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告诫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不要酒后驾驶。

法庭根据具体的事实、情节,分别判处涉案人员拘役1个月至3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2000-4000元的罚款。

宜城法院副院长何伟丽介绍说:“危险驾驶罪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严厉的刑罚制裁,对于遏制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醉驾行为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集中审理,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増强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自觉守法,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为切实减少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降低因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宜城交警自2020年推行每日必查制度以来,共查获酒驾1529起、醉驾70起,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比上年下降11.9%,特别是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3%。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陈莉表示,宜城公安将继续长期坚持酒驾、醉驾的查处,严厉打击整治酒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事故风险,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李勤  责任编辑:杜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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