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楚都宜城网 > 新闻 > 宜城新闻

危房改造圆了贫困户“安居梦”

发布时间:2021-02-24 来源:
   分享到:
    

本网讯通讯员朱爱民报道: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户圆“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是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民生项目,是党中央确定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2016年以来,宜城市把危房改造这一民心工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着力点,大力推进和实施贫困房危房改造,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五年来,宜城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03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83户,低保户133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75户、贫困边缘户3户,非四类对象54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62万元,改造任务、改造对象、改造资金拨付,实现三个百分百。

健全机构  强化培训

为更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攻坚工作,宜城市从建立健全机构入手,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明确年度计划、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全市每年举办一次危房改造工作业务培训大会,由市住建局有关人员全面讲解危房改造政策、鉴定程序、申报审批流程、网上信息填报及核验软件操作规程等,通过一系列培训,提升了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精准识别、精准改造打下基础。

规范程序  严格要求

宜城市通过全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相互衔接,对各镇办统计上报的贫困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比对认定,建立全市精准扶贫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制定具体改造计划。做细做实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准确鉴定危房等级,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定、市级审批”的程序认定补助对象,各镇办审查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以镇(办)文件上报市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核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

明确标准  严控质量

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住建部(建村〔2013〕104号)文件规定的危房改造标准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执行,原则上d级危房拆除新建、c级危房维修改造,改造后的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改造后的房屋要面积适当、结构安全、功能齐全,必须是砖混或砖木结构,达到“上下圈梁构造柱”的抗震要求。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严厉杜绝贫困群众因建房而加深贫困或返贫的现象发生。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加强了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全面摸排  应改尽改

为全面核实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情况,2020年宜城召开住房安全扶贫工作专题会,对驻村工作队长、镇村干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培训,组织全市对四类对象住房情况进行又一次全面摸排,对16718户“四类重点对象”的房屋进行一次全面鉴定,给安全住户发放了宜城市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通知书,对排查出来的67户问题住房进行了限时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书,督促镇(办事处)将原危房拆除。

(编辑:闻俊  责任编辑:刘毅)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地址:宜城市融媒体中心(宜城大道39号) 邮编:441400

联系电话:0710-4221100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工信部备案编号:鄂ICP备2000967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登记备案号:鄂新网备0304号

清廉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