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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四必须”“三不准”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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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集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医院、办事窗口、营业网点、培训机构、餐饮店、诊所、药店、网吧、KTV、影院、洗浴中心、足浴按摩店、游泳馆、体育馆、健身房、理发店、美容店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是疫情防控的重点,也是疫情传播的“燃点”,从即日起,全市各公共场所要做到“四必须”“三不准”,具体要求如下:

“四必须”:必须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健康二维码,张贴测温、佩戴口罩等标识;必须配置测温仪;必须有专人负责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劝导工作;必须备有消杀物品,并对公共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消杀。

“三不准”:不准未戴口罩者入内;不准未扫健康码者入内;不准体温异常的发热人员入内。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检查,凡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宜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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