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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无证驾驶严重超载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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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刘毅通讯员陈洪清报道:4月18日晚,宜城交警在开展大货车超载超限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大货车,经查,司机竟然还是无证驾驶。

4月18日23时许,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头山中队执勤民警在巡查至346国道板桥店牌坊村路段时,发现一辆鄂J***76的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的嫌疑,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称自己叫王某东,忘记带驾驶证了,民警通过查询,发现王某东驾驶证在吊销状态。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重型货车核载15.6吨,实载41吨,超载100%以上,已属严重超载,随后民警现场开具法律文书,依法暂扣该车辆。

据驾驶人王某东交待,他是枣阳市平林镇人,本来取得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但因2014年驾车在随州市洪山鸦雀岭出了重大交通事故被注销,后来就一直请人开车,近段时间主要从宜城市板桥店镇拉石粉到枣阳。这两天,司机因家里有事请假了,为不耽误活路,就铤而走险自己驾车跑活。本以为半夜交警已经休息了,这才将车开出来,谁知还是被抓住。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暂扣违法车辆,并对王某东无证驾驶大货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金1000元,对其超载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因为无证驾驶,王某东还将被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证驾驶、车辆超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切勿以身试法,不然后悔莫及。

(编辑:刘毅  责任编辑: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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