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鄂政发[2020]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20] 7号)文件要求,决定全面启动基层防控工作,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要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鄢城街道办事处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由鄢城街道办事处汇总统计上报;其他镇(办、区)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由镇(办、区)汇总统计上报,上报情况实行动态更新。
二、包保各镇(办、区)的四大家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重点人群摸排和上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各上报单位于每天上午11:00点前,经镇(办)党政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前一日情况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任丽丽,电话:13972282561,邮箱:125023429@qq.com)。
四、对摸排上报信息不实、瞒报、漏报、错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件1是对所有发热对象进行登记;附件2登记对象包含武汉及武汉以外的来宜人员信息,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8日始;附件3为每日统计表,数据来自附件1和附件2。
六、所有表格以此通知附件为准。
附:1.发热人员排查登记表
2.外地返(来)宜人员排查登记表
3.镇(办)重点人群排查汇总表
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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