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马这厮
很多年前,我听说谁在报纸上开辟专栏,能每天写篇短文,很是羡慕,心想,他那样文思如泉,一定是天才。那时,我也知道有“水到渠成”、“厚积薄发”的成语,但是,还没有深切的体悟。
十几年前我开了博客,那纯粹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一旦开博,如何做到“日更”就成了回避不了的问题。我在名家的创作经验里寻找自己的写作方式,而第一位的就是写什么?去哪儿持续不断地寻找到可以言说的话题?
就像我摄影的经历,起初也是在旅行中寻找一种新鲜感,以为那样才能拍出有意义的东西,后来意识到,那样拍出来的东西,很是皮毛肤浅,像走马观花一样。而真正的艺术创作,首先得触动你自己、感动你自己,要不,你表达什么呢?
你最想说的,一定是你体悟最深的东西。能让你体悟最深的,一是你自己的人生,一是你最熟悉的生活。如此,舍近求远或大而无当的“深入生活”,自然毫无意义。就像“作秀亲耕”,一种仪式感的“生活”,告诉不了你什么。
写作当然是写你最有感觉的东西,写人性与社会中最本质性的东西。要不断地寻找灵感,必须开放自己,努力打开与世界与社会的链接,并要在这种链接中找到意义。鲁迅给我们做了最好的典范,他对人性的洞悉化作了杂文,他对社会的直面变身成了冷峻的小说。
有人喜欢“吟风诵月”,津津乐道于无关痛痒的写作,他们忝列于“作家”群里,只是混个时间、凑个热闹,并不曾有过成为一个“思想者”的企图,“附庸风雅”已经足以让其找到一种沾沾自喜的幸福之感。
作家,应该忠诚于他自己优越的本能和情感,紧握灵魂,看情本质,鞭辟入里。本质是什么,不是美,不是丑,不是非黑即白,社会的美丑标准不是作家的美丑标准。何况,人性和社会的复杂性,不是简单的一个美丑即可标签式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