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对全市殡葬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月28日,第一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第二派出纪检组于202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对全市殡葬领域整改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反馈整改问题23个,现已整改完成销号问题13个,视同完成8个,未整改完成问题2个。此次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提醒谈话9人。)清退违规资金2.7万元,制定3项完善制度、制定整改措施69条。
二、主要做法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2025年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市民政局党组及时以党组文件在全市殡葬领域进行了党内通报。3月3日,召开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研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等,夯实整改责任,确保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民政局党组成立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宜民组[2025]1号),明确抓好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4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列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2025年1月3日在局机关政治学习日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传达学习普法案例读本《漫画解读:职务犯罪101个罪名》P43-52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印发襄阳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28日,召开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襄阳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全国、全省、襄阳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随州殡葬改革引发反效果指示指示精神》等。针对随州推行全域实行遗体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的殡葬改革,引发群众不满和相关舆情,甚至出现已逝老人土葬后被挖坟又火葬的极端个例。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要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上持续用功;在殡葬领域跨部门监管上持续用力;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上持续用劲;在推进殡葬改革宣传上持续用心。4月4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讨。二是牢牢把握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夯基定位,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科学制定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加快完成农村福利院县级直管,因地制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推进农村福利院改造转型为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整合闲置资源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板桥店镇、刘猴镇两个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改造提升城市社区互助照料设施,因地制宜发展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兜牢兜实基本民政底线。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关爱和服务。创新社会事务工作。改革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打造“婚登+”产业融合新模式,带动“甜蜜经济”发展。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殡仪馆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殡仪馆党支部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以党建引领推动全市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严格制定《宜城市民政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抓手,围绕市殡仪馆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殡仪馆支部建设水平。
问题2: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未整改完成,继续整改。
一是市民政局党组于4月7日组织学习上级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相关通知和本级方案,听取2024年10月以来开展情况汇报,同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二是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定了《宜城市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三是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在全市新建15处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已联合自规局和各镇办完成选址工作,其中孔湾镇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已通过民政局审批。四是按照2025年“四项行动”统一部署,宜城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完成11条美丽路网沿线散坟摸排,同时建立台账。
问题3:发挥联合执法牵头作用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切实履行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职能职责,分别在4月和6月召开联席会议,明确重点工作主体单位和整改任务。民政局、资规局负责做好14个违建公益性公墓整治;公安局负责做好35辆非法改装遗体接运车辆整治;市场监管局和发改局负责做好殡葬服务中介机构侵占群众利益问题整改等。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清明节前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联合执法2次,重点是违规销售棺木、人民币版冥币等行为,处罚销售违规丧葬用品商户12家,没收违规商品同时进行了政策宣传。三是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参与殡葬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四是市殡仪馆专门制作宣传展板在跑马山公墓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问题4: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管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未整改完成,继续整改。
一是已完成板桥、流水、王集和刘猴四个空白点乡镇公益性公墓选址,正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年内将达到乡镇中心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二是发改局已完成对跑马山公益性墓位定价批复。三是市民政局联合资规局完成对14个违规建设公益性公墓整改,将14个公墓全部纳入自规部门“一张图”系统封存管理,建立台账。四是完成“襄阳市智慧殡葬管理平台”县、镇、村三级账号设置,其中县级账号1个,镇级账号11个,村级账号234个,同时加强公益性公墓信息采集,实现动态管理。
问题5: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宜城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宜民发【2025】10号)。二是按照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6)16号)“现有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墓区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10%”之规定,在跑马山公墓墓区先后规划、建设公益属性节地生态安葬墓位199个、花坛葬墓位164个、其他生态墓位35个。三是加快宜城跑马山公墓项目(二期)施工建设,在绿化区域调整节地生态墓位达到不低于10%比例,同时要求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加大生态安葬墓位建设占比不低于10%。三是加快跑马山公墓项目(二期)施工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墓穴7413个。四是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拟出台制定《宜城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贴办法(试行)》,多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推广我市节地生态安葬政策。
问题6: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2024年9月,宜城市发改局出台《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发改〔2024〕122号),并明确规定: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火化(含骨灰装整)、骨灰寄存服务等4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馆内转接服务属于殡仪馆标准化作业内容的服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该文件政府定价项目与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文件严格保持一致。
问题7:规划审批整治公墓建设用地不作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殡葬领域专项巡察问题反馈后,及时将涉及镇村公墓设施用地规划布局书面通知市民政局和各镇(办),确保镇村公墓设施用地科学布局,纳入村庄规划或镇级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3月17日向市民政局发送了《工作提示函》,提醒其加快编制《宜城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4月2日向各镇(办)发送了《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提示函》,建议其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科学选址。目前,已将公益性公墓纳入宜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正在编制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合理布局全市殡葬设施用地,宜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省人民政府批复。二是组织技术单位人员实地对14个公益性公墓进行勘测,摸清权属、地类、面积、成因等情况,“一墓一策”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依法对14个公益性公墓违法占地行为已立案查处到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14个公益性公墓矢量数据汇交纳入“一张图”系统实施严格监管,建立台账,封闭管理,严禁新增违法问题发生,目前已整改销号。四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14个公益性公墓不再扩大墓地范围,坚决遏制殡葬领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问题8:管理丧葬用品销售市场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与民政部门建立了监管执法督导专班,并对经营主体存在的制造、封建迷信用品、棺材的问题现场督导,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回头看”。加强殡葬市场经营主体监管,进行“回头看”,对全市殡葬用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的经营主体台账,准确掌握经营户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情况。严格审查殡葬用品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或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村级公益性公墓未制定政府指导价的情况,向民政部门、各镇政府(办事处)送达了工作提示函12份,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建章立制。按照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关于问题整改的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学习制度(试行)》和《日常执法监管制度(试行)》。
问题9:劝导文明祭祀行为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制度一个。制作并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100余份,倡导市民践行文明祭祀,摒弃传统陋习;安全有序祭祀,维护城市环境;简约节俭祭祀,传承传统美德。二是整治殡葬用品占道经营和露天祭祀行为。组织开展殡葬用品占道经营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清明期间出动执法人员 150 人次,及时制止部分露天焚烧祭祀用品行为和清理焚烧后的残留物品,做到焚烧烟尘不污染大气,残留物品不污染城市道路。三是制定了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完善了《2025年度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补充了市容秩序整治中关于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措施。
问题10:监督检查“三沿五区”散埋乱葬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建立完善加强殡葬设施用地巡查监管机制。资规局制定了《宜城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责任制实施办法》(宜自然资发[202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宜自然资发[2025]6号),明确了工作职责,压实了监管责任,特别是加大对“三沿五区”散埋乱葬坟墓的巡查力度,确保殡葬用地执法监管全覆盖。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办函[2025]621号)文件精神,农村散坟以及历史形成的为本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集中埋葬点等暂不纳入整治范畴。针对“三沿五区”不能及时完成迁移的散坟,待新选址拟建的中心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由各镇(办)再逐步迁移到公益性墓地。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各镇(办)提供了15处中心村公益性公墓拟选址红线,市民政局和资规局组织专班对15处公益性公墓拟建地址进行了现场勘测,地类套合分析,选址严禁占用耕地,天然林、公益林及基本农田和压占生态红线,目前正在组件报批中。
问题11: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3月,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已对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相关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市民政局重要文稿报送制度》,明确要求报送重要工作总结、报告、汇报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在2025年工作要点谋划时,明确要求结合宜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制定,未再出现照抄照搬现象。三是根据省民政厅专项整治工作精神,2025年4月,民政局提请市委对农村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滞后情况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截至2025年5月底,民政局完成14个公益性公墓选址摸排,并完成了孔湾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批复;同时,调整跑马山公墓(二期)属性为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完成使用林地审批及项目招投标,正在筹备推动“三通一平”建设工作,通过方案调整,项目完工后预计增加城市公益性墓位5000余个。四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暨文风建设研讨会,有效提升了政策把握、分析归纳、文字表达等能力。
问题12:殡葬服务队伍建设管理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按照《宜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已于5月上旬清退局机关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确保基层单位保持充裕的服务力量。二是为充分调动殡仪馆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聘用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今年3月严格制定了市殡仪馆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该方案从聘用人员工资分配明细、工资构成、各岗位基础性绩效核算办法等做了详细说明。
问题13:殡葬信息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工作。启用襄阳市殡葬信息系统,安排3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负责日常信息录入工作。二是通过襄阳市智慧殡葬系统信息录入平台,建立健全殡仪馆基本信息。协调全市各乡镇(社区)网格员共创建账号255个。三是建立遗体火化月、季、年数据台账。目前已完成2013-今全市遗体火化信息数据库建立,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科学共享全市火化人员大数据。
问题14:执行遗体火化规定存在严重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印发我市城乡居民《死亡证明》办理指南、《居民死亡医学证(推断)书》,规范出具遗体死亡证明流程。二是及时在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殡葬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显著位置张贴殡葬事宜办理流程,让群众直观地感受“身故一件事”的便捷。三是提供现场咨询帮助,对于确实无法及时提供死亡证明的家属,由殡仪馆按照宜民发【2024】5号文件,提供三天冷藏免费服务,待手续证明齐备后办理火化。严格按照湖北省、襄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遗体火化流程。
问题15:收取殡葬服务费用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分别于4月24日、5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省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发改【2024】122号)等文件,强化相关人员对单位殡葬收费标准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三是在单位公共区域按照收费性质对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公开公示,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殡葬服务内容及其收费管理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悉度。四是对所有丧葬用品销售价格多次进行价格下调。同时,按照一商品一标价原则,在馆内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让丧户自主选择,明白消费。宜城市发改局对所有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了审核备案。五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内加强收费监管,对外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违规收费、随意收费现象已全部杜绝。
问题16: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知精神,凡购买公墓穴位必须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迁坟证明等相关证明销售制度、改墓管理制度等,并规范骨灰寄存登记与领取制度。二是加强对骨灰堂安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对骨灰安放、寄存情况进行核查和处理。重新统一印制骨灰寄存卡,对91个因存放年代久远的骨灰盒寄存卡上逝者资料模糊不清的情况,实行塑料封装,达到既便于后期管理又方便家属祭祀吊唁的效果。三是市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加强对市跑马山公墓规范性经营价格公示和销售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问题17: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免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宜民发【2024】5号)文件要求,精准落实殡葬服务“四项基本费用”免除政策,规范服务台账,加强信息管理和定期检查。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殡葬政策,熟练掌握运用政策,切实维护殡葬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问题18: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对于负有此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原殡仪馆馆长郑玉龙给予了“双开”处理。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宜城市殡仪馆“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宜城市殡仪馆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报批程序,加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标工作的决策与监督。三是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问题19:查验监管民间殡葬车辆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迅速排查整改问题。2025年3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交警大队通过拉网式排查,对35辆殡葬用车的信息和状态进行了核验,交警部门迅速进行督促整改。在此基础上,与车主逐一签订保证书,要求不得逾期检验、不得非法加装改装。二是加强常态监管检查。安排车管所指定专人监管殡葬用车状态,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排查年检、报废等规定事项,提前告知车主办理手续,对逾期年检或不按规定报废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加强路面查控和上门检查,严防非法改装等问题反弹。三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保持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殡葬用车非法改装、违法上路等信息,强化殡葬车辆的源头和末端管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问题20:注销死亡人员户口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争取理解支持。印发《宜城市公安局关于注销户口的友情提示》,组织社区民辅警进村、社区开展宣传,积极争取死者家属支持,主动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二是全面摸排信息,依法依规注销。2025年以来,组织各派出所重点梳理80岁以上高龄老人,摸清死亡未注销人员,及时向家属发放《注销户口通知单》,督促30日内到派出所办理注销,超期未办理的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三是积极向上汇报,获取技术支撑。争取公安部、省公安厅技术支撑,于今年4月、5月分别下发2批疑似死亡应销未销人员名单,涉及我市共2157人,确保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四是强化部门对接,建立互通机制。积极对接市卫健、民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宜城市人口死亡信息交换机制的通知》,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对死亡人员、殡葬人员及时核实注销。
问题21: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一是下发加强死亡证明管理工作通知、制作死亡证明办理指南,结合窗口张贴、微信公众号科普等方式扩大了政策知晓率。二是开展了死因监测专题培训并对偏远地区卫生院提供指导,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将证明开具工作纳入基本公卫年度考核,通报问题,促进开具流程规范化。四是统一印制带编号的标准化死亡证明,对发放登记流程严格管理。五是加强与民政、社保部门共享数据,对未办证的逝者家属发送短信定向提醒。
问题22:执行预算制度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将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实行预算统编。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今年1月,召开全馆职工会传达中央主题教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襄阳市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工作提示》要求,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应,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问题2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加强对支部班子及相关人员财务纪律的学习,召开警示教育会。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宜城市殡仪馆财务管理制度》。凡使用资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须请示局党组批复后执行。三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所有支出必须每项支出必须事前先向负责人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支出,发挥财政监管的作用。
四、下一步打算
(一)巩固整改落成果。市民政局党组坚决扛起第一责任单位责任,在坚持抓好殡葬领域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市殡葬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民政局党组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710-4225402,通讯地址:湖北省宜城市农工街丁家巷8号  邮政编码:441400;电子邮箱:56729473@qq.com。
中共宜城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杨爱国;电话:1379768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