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陈群报道:近日,小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喷洒农药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胡某是小河镇种田大户,种植水稻百余亩。因农忙人手不足,他雇请了包括70岁亲戚杨某在内的三名村民协助喷施农药。作业期间突发大风,药液飘溅至杨某面部,致其皮肤过敏。杨某随即就医,共花费医疗费2000元,经新农合报销约1020元,个人实际自付980元。
协商未果后,杨某向小河司法所申请调解。受理后,调解员迅速核实经过,明确争议焦点在于“大风是否构成雇主免责事由”。
调解中,调解员打出“情理法”组合拳:动之以情,劝解双方珍视亲戚情谊,杨某是出于帮衬才应下差事;晓之以理,引导胡某换位思考,体谅七旬老人挣钱不易;明之以法,明确指出雇佣关系中雇主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天气意外不直接等同于责任豁免。
经反复释法说理,胡某逐渐转变态度,认可自身责任,同意承担杨某自费医疗费980元。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小河司法所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农村易发矛盾,坚持法理情融合,就地化解纠纷,筑牢乡村和谐稳定防线。
(编辑:陈澄 闻俊 初审:艾淑莉 复审:向杰廷 终审: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