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吴光平 骆艳波 王猛超报道:今年以来,龙头财政所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全年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加大对惠民资金的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筑牢财政干部和惠民资金两个“安全网”。
健全制度。该所先后制订和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修订完善了《龙头街道办事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龙头街道办事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龙头街道办事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龙头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为财政惠民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驾护航。
严格程序。该所加强财政惠民资金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对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款项拨付到施工单位,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对补助类资金按照“张榜公示、审核审批、打卡发放”的程序,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对其他类项目资金,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真实准确后,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公开过程。该所在处村政务公开栏等显眼处及时公示各项惠民工程数据和各项政策规定。对补助类项目重点公示补助标准、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以及受益对象的基本信息等;工程类项目重点公示项目建设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投资规模、监督电话等;同时还通过处村财务、政务公开以及招投标情况的公示,进一步增强了各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以确保每一笔民生工程资金用到实处。
强化监督。为了确保各项惠民资金规范、安全,该所还聘请市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干部、居民为监督员,进行巡查巡视,扩大监督面;设立举报箱、分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通过构建多元立体的资金监督体系,确保惠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注重绩效评价。该所建立惠民资金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与财政、纪检监察、农业等部门相互联动,不断加大对各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的考核力度,将绩效考评结果列入对处、村和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年度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惠民资金预算安排的依据,确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及财政干部和财政惠民资金“两个安全”。
(编辑:闻俊 编审:杜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