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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店镇司法所:暖民心促稳定 司法行政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10-21 来源:楚都宜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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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李祥衍报道:近日,板桥店镇司法所通过多方协调,引入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化解矛盾,既解决安置帮教对象高某的生活基本保障,又保证所涉案件的公平正义。
"你好,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钱都取不出来了!"日前,板桥店镇司法所负责人李祥衍接到一通电话,是去年帮扶过的安置帮教对象高某打来的。高某现年57岁,身体羸弱,无劳动能力,无妻无子。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去年刑满释放后,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高度重视高某的安置帮教问题,对其给予帮扶,恢复了高某的低保,为其提供了饱暖不愁、安全饮水的基本保障。
高某刑满释放后,人民法院即开始执行刑事判决所附带的民事诉讼标的条件,而高某家徒四壁,根本没有财产可执行。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高某领取低保的银行卡,从而引发此问题。通过实地走访,与村委会进行探讨研究后,摆在面前是个“一体两面”的问题: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低保属于绝对不可执行财产,应当予以解冻;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即纵火案受害者)无任何过错,为保证案件公平正义,应当督促人民法院对高某予以执行。
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司法所决定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将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村"两委"干部、高某召集在村委会,通过电话连线申请执行人,对该问题进行人民调解。考虑到高某已经年近六十且无儿无女,满六十岁时将享受"五保户"待遇,而"五保户"待遇区别于低保,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绝对不可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和司法所便向申请执行人提出两个方案:一是按照规定,由司法所和执行法官收集整理材料,为高某申请司法救助,其中部分资金先行赔付判决赔偿,后由高某再向人民法院偿还司法救助资金;二是三年后高某获得"五保户"待遇后,由人民法院参与分配该项资金,用于赔付判决赔偿。两个方案均获得高某与申请执行人同意,全程录音录像。至此,问题经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获得完美解决,既保证了高某的基本生活保障,也保证了该案件的公平正义。
(编辑:闻俊  编审:谢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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