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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

发布时间:2015-04-20 来源: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通知称,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下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

通知指出,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江西、贵州和新疆实行商业用电和普通工业用电同价。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原则上保持稳定,适当减少电力用户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化肥生产用电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价差较大的地方,分两步到位,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价优惠。

通知强调,电价调整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甄别并及时公布企业名单,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规范煤炭建设和生产秩序。发电企业、煤炭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遵守年度订货合同,稳定发电用煤价格,共同营造煤电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煤电行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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