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现予以公告。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二、申报途径
各申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至宜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2877975688@qq.com),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298号,联系电话:4253300。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相关说明
宜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7日